【中高齡就業計劃2024】申請資格係咩?要填咩表格?津貼有幾多?

Government Support By Bowtie Published on 09/08/2024

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,鼓勵僱主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,擔任全職或兼職長工。CTgoodjobs整理了計劃內容,包括申請資格、申請方法及須知,讓有興趣的僱主及求職者參考。


目錄



中高齡就業計劃目的

中高齡就業計劃旨在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,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(年滿40歲或以上)失業求職人士擔任全職或兼職長工,並提供在職培訓(例如認識公司產品及服務、工作流程及技巧等),讓僱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,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。

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,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年長求職人士的僱主,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5,000港元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6至12個月;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僱主,則可就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4,000港元的在職培訓津貼,為期3至6個月。


求職人士申請資格

  • 受聘時年滿40歲或以上。
  • 在受聘日期前一年內失業不少於一個月。
  • 無需預先申請參加本計劃,求職人士可待成功獲聘於經勞工處接納登記的全職或兼職(兼職即每星期工作18小時至少於30小時)長工空缺後,於入職首個月內經僱主向勞工處遞交《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》,並辦理相關手續。

僱主申請資格

僱主須先填寫勞工處的《職位招聘表》或透過「互動就業服務」網站,登記有關的全職或兼職長工職位空缺。

如僱主已僱用符合本計劃資格的求職人士,必須盡快填妥《在職培訓初步申請表格》,並於(i) 該職位空缺在勞工處刊登日期起計的3個月內,及(ii) 該受僱員工入職後的首個月內,將表格連同商業登記證、學校註冊證或認可註冊團體證明副本,一併遞交至「中高齡就業計劃」辦事處(地址 : 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10字樓 ; 傳真號碼: 2391 3937)。勞工處有權要求僱主提供受僱職位薪金及工作時數的證明文件(例如已簽署的僱傭合約)以作審查。


僱主可在職培訓期及培訓津貼金額

  • 40至59歲的僱員︰3個月
  • 60歲或以上的僱員︰6個月

就一些值得給予較長培訓期的個案,僱主提供資料,經勞工處批核後,培訓期可延長。40至59歲的僱員的培訓期可延長至最多6個月,60歲或以上僱員則可延長至最多12個月。

於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下的在職培訓後,僱主可向勞工處申請培訓津貼,詳情如下:


中高齡就業計劃表格下載

表格下載連結



中高齡就業計劃聯絡方法

  • 熱線 : 2150 6398
  • 電郵︰epem_enq@labour.gov.hk

勞工處各就業中心名稱及電話


中高齡就業計劃常見問題(僱員方面)

如何計算 「受僱日期前1年內失業不少於1個月」?

求職人士是否需要提供証明,以確認在過去1年內的失業期?

《中高齡就業計劃》有規定求職人士須從事哪個工種或行業嗎?

在完成培訓後,僱主會否繼續僱用有關員工?


中高齡就業計劃常見問題(僱主方面)

勞工處有規定哪些行業才符合計劃資格嗎?

參加《中高齡就業計劃》的僱主,應如何制訂工資水平?

僱主提交的申請有沒有數量限制?

在什麼情況下,僱主的培訓津貼會被拒絕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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